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15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102号)等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8年7月29日、30日、31日。
三、体检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8:30-11:30,14:30-17:30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一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到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583号劳动大厦南楼四楼仲裁庭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并预交体检费35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不按时办理确认手续或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联系电话:0557-3027464。
宿州市考录办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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